第131章 攻略妖孽131——智力值
關燈
小
中
大
華龍高高在上慣了,談判時候的語氣跟措辭都不那麽客氣,他說要找兩男兩女,如果邪修看見了,就交出來,不要妄想包庇他們。這讓邪修十分生氣啊,他們根本沒見過什麽兩男兩女,認為正道是用這個借口來進軍而已,當然不肯妥協,誤會越來越深,最後打了起來。
這個誤會太沒必要了,如果華龍當時的語氣好一點,措詞婉轉一點,邪修有可能還聽得進去,會將這件事跟莫名其妙出現的上官初璇聯系起來,可正道那種高高在上、居高臨下的樣子讓他們十分看不過去,最後就爆發了沖突。
這一開展,城中就亂了起來,正道這次來的人實力太高了,邪修們完全沒有抵抗之力,也就沒人再顧得上上官初璇,她趁亂跑了出來。
要不怎麽說上官初璇的幸運光環該充值了呢,她一跑出來就被正道發現了,她那拙劣的易容並沒幫到她,她被正道圍攻了。
上官初璇覺得自己可能要重新開始攻略這第一關了,這次沒有了天煞皇,還有誰能幫自己?九尾靈狐清月嗎?它能拖住這些人,可是她卻沒辦法保證自己能順利逃走啊!實力它不允許啊!
就算在這麽危機的時刻,上官初璇還不忘記吐槽系統,這是想讓玩家玩游戲的樣子嗎?這就是想看玩家在絕望中掙紮啊!太變態了,真的,沒見過比這個更變態的了。
系統:請宿主不要誹謗我,你選擇的是地獄模式,所以難度更高一些,但同時你的獎勵也更豐富啊!尤其是支線任務,別人可都沒有哦!有也沒有這麽多哦!
上官初璇:閉嘴吧你,那是支線任務嗎?那是噩夢!你看騰蛇,他那樣子像是能攻略的嗎?我一個澄泓都搞不定了,還管什麽騰蛇!不對,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,是我選擇的地獄模式嗎?這特喵的是你楞塞給我的好不好!
系統:哎呦,不要在意這些細節,請問宿主,是否需要重新存檔?
上官初璇:不要,你是不是傻,重新存檔我覆活還是在這個鬼情節裏,還是一樣的危險,那我不是又要死一次?你是故意的是不是,你是不是就想看我死?
系統:經系統檢測,宿主智商有所提高,更新人物屬性如下:
姓名:上官初璇
性別:女(不可更改)
相貌:50(滿分100)
智力:60(滿分100)
魅力:30(滿分100)
武力:7(滿分100)
附加幸運光環、歌唱天賦
系統:怎麽樣宿主,地獄模式的獎勵是不是很豐厚?
上官初璇:是,而且還來的莫名其妙!
系統:如果宿主不喜歡,可以恢覆到上一個人物屬性,請問是否執行?
上官初璇:請不要挑戰我的底線!我看你是不想要身體了!
系統:開個玩笑嘛,宿主息怒,宿主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、最可愛、最善良的女孩子了,這麽聰明、善良、可愛的女孩子是不應該這麽暴躁的!
上官初璇:呵呵!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danmei.twking.cc)
這個誤會太沒必要了,如果華龍當時的語氣好一點,措詞婉轉一點,邪修有可能還聽得進去,會將這件事跟莫名其妙出現的上官初璇聯系起來,可正道那種高高在上、居高臨下的樣子讓他們十分看不過去,最後就爆發了沖突。
這一開展,城中就亂了起來,正道這次來的人實力太高了,邪修們完全沒有抵抗之力,也就沒人再顧得上上官初璇,她趁亂跑了出來。
要不怎麽說上官初璇的幸運光環該充值了呢,她一跑出來就被正道發現了,她那拙劣的易容並沒幫到她,她被正道圍攻了。
上官初璇覺得自己可能要重新開始攻略這第一關了,這次沒有了天煞皇,還有誰能幫自己?九尾靈狐清月嗎?它能拖住這些人,可是她卻沒辦法保證自己能順利逃走啊!實力它不允許啊!
就算在這麽危機的時刻,上官初璇還不忘記吐槽系統,這是想讓玩家玩游戲的樣子嗎?這就是想看玩家在絕望中掙紮啊!太變態了,真的,沒見過比這個更變態的了。
系統:請宿主不要誹謗我,你選擇的是地獄模式,所以難度更高一些,但同時你的獎勵也更豐富啊!尤其是支線任務,別人可都沒有哦!有也沒有這麽多哦!
上官初璇:閉嘴吧你,那是支線任務嗎?那是噩夢!你看騰蛇,他那樣子像是能攻略的嗎?我一個澄泓都搞不定了,還管什麽騰蛇!不對,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,是我選擇的地獄模式嗎?這特喵的是你楞塞給我的好不好!
系統:哎呦,不要在意這些細節,請問宿主,是否需要重新存檔?
上官初璇:不要,你是不是傻,重新存檔我覆活還是在這個鬼情節裏,還是一樣的危險,那我不是又要死一次?你是故意的是不是,你是不是就想看我死?
系統:經系統檢測,宿主智商有所提高,更新人物屬性如下:
姓名:上官初璇
性別:女(不可更改)
相貌:50(滿分100)
智力:60(滿分100)
魅力:30(滿分100)
武力:7(滿分100)
附加幸運光環、歌唱天賦
系統:怎麽樣宿主,地獄模式的獎勵是不是很豐厚?
上官初璇:是,而且還來的莫名其妙!
系統:如果宿主不喜歡,可以恢覆到上一個人物屬性,請問是否執行?
上官初璇:請不要挑戰我的底線!我看你是不想要身體了!
系統:開個玩笑嘛,宿主息怒,宿主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、最可愛、最善良的女孩子了,這麽聰明、善良、可愛的女孩子是不應該這麽暴躁的!
上官初璇:呵呵!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danmei.twking.cc)